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專題專欄 > 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 > 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
備案審查和清理機制健全
時間:2021-05-17
來源:濮陽華龍區
1.制定實施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每2年至少開展1次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修改、廢止的重要參考,對不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時修改和廢止。
2.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及時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的動態變化,對轄區內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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