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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華龍區(qū)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濮陽市華龍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濮陽市華龍區(qū)中原東路190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咨詢電話:0393-8631588(僅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咨詢和依申請公開確認)
傳真號碼:0393-8631586
電子郵箱:hlqgkb@163.com
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地址:華龍區(qū)政府辦公樓六樓信息公開查閱辦公室、華龍區(qū)檔案館、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務公開專區(qū)。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華龍區(qū)政府辦公室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依照《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依法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級行政機關的部署,結合本區(qū)實際不斷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具體信息范圍可參見華龍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1.華龍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m.tuscanoaudio.com),政務新媒體“華龍宣傳”(微信公眾號);
2.華龍區(qū)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
華龍區(qū)政務服務大廳(中原路和新東路交叉口東100米路北)
華龍區(qū)檔案局(華龍區(qū)政府檔案樓1樓)
華龍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華龍區(qū)政府綜合樓601)
3、各機關單位、村(居)公開欄;
4.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形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名稱:濮陽市華龍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咨詢電話:0393-8631588(僅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咨詢)
傳真號碼:0393-8631586
通訊地址:濮陽市華龍區(qū)中原東路190號
郵政編碼:457001
現(xiàn)場受理地點:濮陽市華龍區(qū)中原東路190號綜合樓六樓601辦公室
電子郵箱:hlqgkb@163.com(需電話確認)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應當遵循“一事一申請”原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濮陽市華龍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從濮陽市華龍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載。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zhí)崆半娫捖?lián)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guī)范填寫《申請表》。
3.傳真。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shù),發(fā)送傳真后應電話聯(lián)系進行確認。
4.暫不受理以電話、電子郵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咨詢。
(三)答復期限和補正期限
本機關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jīng)濮陽市華龍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我機關會在收到申請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補正期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我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五)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公開前需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復期限,如征求意見期限內第三方未予回復或回復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3.本機關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六)注意事項
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2.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guī)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所需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咨詢、信訪、非政府信息公開方面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怼?/span>
四、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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